很多年前, 老公送了一雙波鞋給我(當時好像還未結婚!), 有禮物當然開心. 後來從新加坡同事口裏得知, 他們的習慣是不會送鞋給情人的, 因為"鞋"意味著"走佬"的意思, 難道你送鞋給情人, 就是想他/她走佬嗎??? 當時跟老公說了, 兩人打打眼色, 有點擔心, 數日後我便買了另一雙鞋給老公... 那麼就要走一齊走吧!

今天, 老公又送了一雙波鞋給我, 來襯他新買的一對跑鞋...  那麼... 我是否要盡快送他一對鞋? 還是... 我真的要"走佬"??? 或他想我"走佬"呢??? 哈哈!!!  走走走, 走去哪? 最多跟他一起跑步, 由筲箕灣走到太古城算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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